随着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许多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原有住房进行统一拆除,并为其建造符合整体规划的新房,这不但改善了村民的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还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农村住房改造的基本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原有住房估价收回,进行统一清理;清理完毕后,再建造符合整体规划的新房;新房完工交付使用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建设成本或低于建设成本的福利价并扣除原有住房折价款后,售给农户。具体步骤和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1、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原有住房估价收回时,农户原有住房折价后产权归村集体所用,原有住房折价款不直接进行收付款核算,而是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过渡,村集体将农户原有住房折价归集体所有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内部往来”。
2、拆除原有住房时,按清理净收益计入 “其他收入”或 “其他支出”科目,即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其他收入”科目。
3、国家拨付专项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住房改造时,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附注中提到“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对该科目进行冲减,余额不需上交的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拨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应付款”;新房完工验收合格后,将专项资金转入“公积公益金”,即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公积公益金”。
4、新房建设时,村集体或是自营建设,或是出包给建筑公司。村集体自营建设时,借记“在建工程—自营工程”,贷记“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库存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包给建筑公司时,借记“在建工程—承包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5、新房分配给农户时,分配新房的价格应等于或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若低于建设成本,差额应从“应付福利费”中补助。分配新房的价格高于原有住房折价价格时,其差额要向农户收取现金或计入内部往来,即借记“应付福利费”、“内部往来”、“现金”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
【例】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村村民的80套住房进行改造,折价总计80万元,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拆除后,获得清理净收入60万元,同时,国家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给予该村40万元的专项补助款用于该村农户住房改造。数月后,新建楼房80套,工程总造价800万元,按福利价750万元分配给参改农户,扣除80万元原有住房折价款后,农户需交购房款总额为670万元,分房时农户以现金交齐所有购房款。
1、收回农户原有住房并折价80万元时
借:固定资产—农户原有住房 800000
贷:内部往来—各农户 800000
2、拆除农户原有住房获60万元净收入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0
其他支出 200000
贷:固定资产—农户原有住房 800000
3、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账后拨入40万元专项补助款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专项应付款—住房改造补助资金 400000
4、(1)新建楼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营建设时,期中包括:工程用材料物资5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库存物资8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的水电费20万元。
借:在建工程—自营工程— 楼房 800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5000000
应付工资 2000000
库存物资 800000
银行存款 200000
(2)新建楼房由村集体出包给建筑公司时,根据合同规定工程开工时预付工程价款的70%,其余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①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价款560万元时
借:在建工程—承包工程—楼房 5600000
贷:银行存款 5600000
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以银行存款补付工程价240万元时
借:在建工程—承包工程—楼房 24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
(3)新建楼房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楼房 8000000
贷:在建工程—楼房 8000000
同时,结转专项补助资金至公积公益金
借:专项应付款—住房改造补助资金 400000
贷:公积公益金 400000
5、分配新房结转账务时
借:应付福利费 500000
内部往来—各农户 800000
现金 6700000
贷:固定资产—楼房 8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