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53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5元,增长14.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8%,呈现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
据对农村住户最新的抽样调查显示,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成为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上半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77元,同比增加270元,增长20.6%。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就业环境持续向好。上半年,我省外出农民工数量同比增长2.3%,平均从业时间增长1.4%;平均工资收入1577元,同比增长了14.5%。
就业机会增多的同时,劳动报酬状况也越来越好。今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1.2%,对农民务工收入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而据调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逐步规范和劳务用工竞争加剧,技术含量高、人才短缺的岗位工资大幅上涨;并且,农民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增多,保证了农民工工资能按时得到支付,基本没有拖欠现象。
上半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为2582元,同比增加244元,增长10.4%。上半年,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上涨17.6%,因农产品价格上涨,拉动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上升6.8个百分点。人均从第一产业得到现金收入为19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