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农字[2010]52号
各乡镇农技站、局直有关单位:
按照《沂水县201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厅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选拔推荐和上报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技术指导员应具备的条件和遴选程序
1、条件:(1)能够在农技推广工作岗位上稳定工作,保证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从事并积极地开展和较好的完成农技推广工作。(2)具有较高的农业技术水平,具备初级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3)熟悉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农技推广3年以上;(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熟悉农民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农业职称较高的人员。
2、职责:(1)筛选示范村、示范户,确定带动户,并及时搞好登记;(2)落实技术指导员包户制度,并与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3)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和补贴,同时,要拓宽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面,做到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4)加强与示范户的经常性联系,随时入户,对示范户进行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指导好带动户;(5)建立高产示范基地;(6)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生产情况,建立示范户技术服务档案,记好《技术指导员手册》,指导督促示范户记好《科技示范户手册》;(7)搞好示范户的调查与调研,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8)每月向专家组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3、程序要求:乡镇人员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所在乡镇政府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局直人员由所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同意,符合条件的人员分别填写申报表和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项目专家组确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农业局颁发聘书。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农业局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书。
二、科技示范户应具备的条件、职责和遴选程序
1、条件:(1)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2)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至少有1名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年龄50岁以下;(3)科技意识较强、素质比较好,对农业新技术的需求比较迫切;(4)种植面积较大,土地生产条件较好,而且种植水平和经济效益较高,粮油、露地蔬菜示范户种植面积2亩以上,大棚瓜菜示范户1亩以上;(5)担任示范户的愿望强烈,积极性高,有责任心,威信较高,能够带动其他农户学用技术;(6)有固定或移动电话,能与技术员保持联系畅通,且年度内不撤机、不更换号码。(7)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能够如实并较好的回答各级的电话抽查访问。
2、职责:(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2)带头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保证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辐射带动周边20个左右的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3)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4)建立生产记录,包括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农事操作记录、生产成本记录、销售记录等;(5)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参观学习、各种培训和入户指导行动。
3、程序要求:首先确定示范村。选择主导产业明显、交通方便、村与村之间相对集中,村两委重视农业科技、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的村作为示范村。优先选择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粮油高产创建基地、平衡施肥示范村、蔬菜标准园所在村作为示范村。在示范村中选择基地农户、合作社社员、农民技术员、各类科技推广示范户、种植大户和农村能人、致富带头人等作为示范户,示范户种植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每个村选择10个示范户,对种植面积特别大的专业村可选择20个示范户。示范户筛选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委推荐公示、公示3天(同时报公示照片),乡镇政府审查盖章同意、报县农业局审核批准。同时,每个示范户带动20个户。
三、要求和时间
各乡镇农技站、局直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向乡镇主要领导、单位负责人汇报,严格按照项目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认真进行遴选。对示范村、示范户要与优质农产品基地、标准化基地、粮油高产创建、平衡施肥示范村、示范社创建等结合。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要结合09年工作情况保持相对稳定,做好调整充实。请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23日前将调整充实后的技术指导员、示范户名单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农业局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办公室审核。同时将所有技术员、示范户的申报表、基本情况表、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书、公示图片等一并报送农业局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办公室备案。审核同意后,农业局与技术员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颁发聘书,技术员与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示范户挂牌。(联系人:韩相成 有关表格请到沂水农业信息网上下载)
附:1、乡镇农业技术指导员推荐人员表
2、2010年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科技示范户分解表
3、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推荐意见格式
注意:2009年示范户合格的尽量要保留,但必须有电话,2009年示范户名单已挂在沂水农业信息网上,可参照,对其电话要核实。所有技术员和示范户包括不变的都必须重新填写申请表、基本情况表和责任书,技术员与示范户的服务合同待示范户、技术员确定、农业局分配包村任务后再上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