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9日召开的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下发了《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沂水县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量化考核办法》等文件,同19个乡镇和20个县直部门签订了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减负、惠农、增收的总体工作思路,2010年减负工作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五项制度”,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农民收入。严格涉农收费管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村计划生育违规收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全年组织两次明查和常年随机暗访,暗访村数不少于200个,“一票否决”村数不少于10个。涉农信访案件实行月通报制度,凡是到市以上的信访案件在按信访案件起数扣分的基础上,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实行加倍扣分。继续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得分70分以下或符合其他否决条件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向农户收取宅基地使用费、择位费、建房押金、设施配套费,随意抽回农户承包地进行有偿承包,不按土地整改方案分地或分承包费及初访到市以上,反映问题属实,未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整改,导致到市以上重复访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农民负担持续减轻,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