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切实加强种子管理,根据农业部、省、市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我县种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建立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等措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有效供应和种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上下联动,打假扶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淘汰不合格种子企业,提升种子企业实力;通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过公开种业相关信息,提高农业部门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和种子产业安全。
四、工作任务
(一)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1.清理范围: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
2.检查内容:按照《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要求逐一检查。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提供银行、或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底该企业资产证明;
设施设备:要求企业出具生产、加工、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有效的、产权为该企业的证明;
品种选育:育繁推销一体化企业要有相应的育种条件,要求企业出具品种权证书或品种权转让合同;
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以及该技术人员为本企业正式员工的有效证明。
企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有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要求企业提供2008-2009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档案的建立、记录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3、工作要求: 采取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清理。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群众举报的不合格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于不符合相应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发证机关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
(二)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所有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业户(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市场检查分段进行,春季检查范围以玉米、花生、棉花和水稻为主 ;秋季检查范围以小麦、大白菜为主 。对种子案件多发地,产销相对集中的综合性市场和县城西环路种子一条街,种子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要重点检查。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鉴定(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
品种真实性:对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
转基因品种: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
3.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经营单位检查率达到100%,种子产品检查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杂交种子要全部检查。
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要使用统一检查文书,并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吊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局成立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把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由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执法年的具体工作,确保种子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定专人汇总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争取工商、公安部门的配合,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健全案件举报、查办、督办制度,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四)实现信息公开。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种子检验员及检验机构信息、种子执法信息、种子市场检查信息及时公开。
(五)落实执法责任制。全县行政区划分为6个片区,每个片区由1位党组成员和1名执法人员负责,责任到人,负责到户,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确保分管片区内农资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六 、时间安排:
1-3月上旬,研究、制定、上报《沂水县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对持证企业进行检查清理;
3月底,将春季种子市场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农委;同时做好迎接市农委的督察,省农业厅抽查的准备工作;
4-7月,对所有种子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农业部规定的六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8月,组织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迎接省、市农资市场的检查、抽查;
9月,迎接省农业厅、国家农业部对种子市场的抽查;
10月,将秋季种子市场检查情况上报市农委,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建议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
11月,将检查结果清理汇总,并报市农委备;
12月,全面总结。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沂水县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作军 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李 林 农业局纪检书记
陆丰升 农技中心主任
孙守标 农业局检测中心主任
成 员:李敬瑞 农技中心副主任 农技站长
张敬友 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沙东宁 农业局人事科长
白培亮 农业局信息中心主任
刘梅叶 农业局财务科科长
李善时 农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正东 农业局植保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方案,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晓林
电 话:0539--2264064
传 真:0539--225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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