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工作中不断的实践和探索,逐渐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我县农村财务民主管理步入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是加强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理财程序;壮大民主理财队伍,全县1041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共推选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407人;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权利和义务;严格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农业经管部门为主、财政、民政、纪检等部门协助配合的有机工作机制,有力的保证了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乡镇实行审计员包村责任制,对村集体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县里采取重点审计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村集体财务情况进行督导,以确保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重大事项汇报制。村民主理财小组在理财过程中,不履行职责;发现违规事项,不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民主理财小组要受到行政处分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增强了民主理财小组理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提高民主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加大对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固定专门理财场所,供民主理财小组定期理财;明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待遇标准和考核机制,为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