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技站、农经站:
为及时掌握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经研究,确定开展2009年度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村一品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00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县直接统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底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一村一品:2009年底前形成的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包括农产品生产型、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乡镇)。
二、报表体系
农业产业化报表(附件1)包含:龙头企业调查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表,填表说明(附件2)。
一村一品报表(附件3)包含:乡镇基本情况表、专业村(乡镇)基础表,填表说明(附件4)。
附件在沂水县农业信息网(www.sdys.agri.gov.cn)“行政通知”栏目查找下载。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这次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填表说明,与乡镇企业办搞好衔接,做到统计全面、数据真实、填表规范;未录入本次统计的龙头企业将不再推荐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未录入本次统计的合作社将不推荐申报先进合作社。
龙头企业调查表和一村一品报表由农技站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表由农经站负责。
由于时间紧、任务急,请于2010年2月3日前将报表(加盖农经站、农技站公章)报到县农业局农业产业化工作站。联系人:王发胜(13563962578)、武光朋(15853973312)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