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县继续被列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培训任务900人,其中农机使用与维修500人、沼气工1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00人、机防手100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100人。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决定对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报名竞标。现将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基地招标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标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
2、培训机构贴近农村,方便农民参加培训。
3、培训单位自愿申报,符合培训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日—11月10日,预期将不予受理。
三、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3、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有较大规模的职业介绍能力。
4、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
5、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能够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6、愿意在县政府和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承担培训任务。
四、招标程序
1、自愿申报投标的培训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2、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培训单位申请后,成立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培训单位,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招标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五、报送材料
投标材料名称统一为“××(机构全称)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投标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 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招标申报表;
2、培训机构简介,包括培训资质、培训设施条件、专业设置、培训规模、就业能力、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业绩等;
3、投标的任务数量(不少于100人)及工作优势;
4、开展培训转移的工作计划;
5、完成培训转移任务的保障措施;
六、受理机构
申请单位必须将所报材料一式十份(A4纸张,word格式),于11月10日前报送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2269283
附: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招标申报表
2009年11月2日
附件:
沂水县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培训基地招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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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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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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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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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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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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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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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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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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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短期培训
规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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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转移就业
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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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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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培训情况
(详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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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专业及任务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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