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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收入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收入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 的管理规定。

一、所有由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由局财务科按收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统一收取,上交财政专户。

二、对罚没收入,要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统一使用财政罚没收据,切实做到罚交分离,及时上交国库。

三、各单位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一切收入都必须无条件地全部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切实做到随收随交,严禁私自存留。

四、严肃财经纪律。对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不上交、白条收费的,一经局里查实,除全部没收上交外,对单位负责人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处以违纪金额1-2倍的罚款,罚款由局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被纪检、司法部门查处并由此给局里带来经济损失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支出管理制度

一、对全局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凡由局财务报销的各种开支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规票据,必须注明事由、附有明细、有经办人员签字,局长签字批准后,会计方可报销下账。

三、所有支出款项,当事人要在业务结束后三日内,凭正规合法、手续齐全的票据送局长签字审批,过期不予受理。

四、因公县外出差人员,要凭上级有关通知等证明报局长批准,出差结束后,按规定报销住宿费和车船费;县内出发原则上不报销车票,特殊情况确需坐公交车的,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考核办审核后,报销标准车票。

五、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单位来客必须向局长请示,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招待,对来人招待一律实行派餐单制度,凭派餐单到指定地点用餐,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不予报销。

六、严格控制电话费开支。对各单位办公电话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全年统算,超出定额部分直接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工资中扣除。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办公室公共物品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流失和浪费。

二、管理范围和种类

1、房屋、建筑物、专用仪器设备、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

2、办公用品(纸、墨、笔等及实验、试验药品等耗材)。

三、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一律实行政府采购。需购置时,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财务科按政府采购制度统一办理,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四、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财务科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并责任到单位、到个人,谁使用谁负责,损坏照价赔偿。工作人员调离时,要先办理好财产物资交接手续后才准予离岗。

五、对办公用品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凡需用物品的单位,必须填写“物品领用审批单”报局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领取,否则物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发放。各单位领取物品后,要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妥善保管或使用,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如发现故意损坏、浪费的,将对当事人按所损坏、浪费物品的原价进行处罚,并停止对该单位办公用品的供应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银行现金定额管理制度,所收款项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大量现金私自保管,不得白条顶库。

二、严禁公款私存,杜绝私人借款,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借用公款。

三、因公借款实行定额审批制度

1、外出参观、学习、培训等费用1000元以上,凭上级文件、通知等证明报局长批准后予以借款;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当事人暂付,事后按支出规定在30天内给予报销。

2、日常公用支出借款500元以上的予以审批,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暂由个人暂付,事后按规定在30天内予以报销。

3、项目因公借款原则上从项目资金中解决,项目资金不到位的,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解决。

四、借款单位和个人业务结束后,要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借款逾期不还或不结算的,由财务科直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一、上级所有专项资金一律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

二、局财务科要按照上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设立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支出时,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工作进度及时提报资金使用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会议制度

一、局确定召开的会议有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员会议、局务会、全体职工会和专题工作会。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

二、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党组织建设、纪检、组织人事等方面的工作;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由局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副局长参加,纪检组长、工会主任列席,工作需要时,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参加。局长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工作需要时,由局长确定随时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局行政、业务工作以及重大财务开支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一周或一段时间的工作。

四、党员会议由局党组或党总支研究确定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传达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以及党组或党支部的决议,安排党建工作等。

五、局务会由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召开,局党组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工作需要时,中层单位的副职列席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会议精神、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和总结一个月的主要工作;局分管领导安排分管工作。

六、全体职工会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或根据需要而确定。会议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会议精神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总结、部署全局的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决定,部署、研究、协调和处理所分管的工作。

七、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确定召开,会议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主要是专项工作的研究与部署。

八、参加会议人员要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会议,不准迟到、不准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准随便出入,互相交谈。

九、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局属单位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考勤工作制度

一、局机关上下班统一实行签到制。每天签到(退)4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被考勤人员在上班的正点前到签到点签到。上班后5分钟不再进行。企业管理办公室的考勤薄每天两次由专人交局考核办。不到下班时间不准签退,下班后10分钟不交签退表的单位视为全体早退。上下班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者,发现一次罚代签者和被代签者各10元。

二、因公事外出必须写去向单。去向单每单位一张,由分管领导签批,每天830前把去向单交到考核办。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要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由局长签批。请假条要在请假的有效时间之前由本人交考核办公室。请假逾期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四、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在机关上班不签到者视为旷工,出发无去向单者视为旷工,请假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

五、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多旷工1天在前一天的基础上多扣10元,依次类推,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迟到一次罚款5元,脱岗一次罚款10元。请假天数,超出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天数的,每天扣工资30元,(国家明文规定的而且又经过领导批准的婚假、产假、探亲假、因公受伤、病假等常规项目除外),请病假必须有医院的正规病例和休假证明,并经过领导批准。

七、各被考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要将考勤和正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同志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或轮流值班,考勤值班人员具体负责领送签到薄、填写去向单、请假条,并保管存根。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失误,扣值班人员20元,对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即:行政科室、农技中心、农经中心、执法大队、检测中心、信息中心、企业管理办公室)按违反考勤制度处理。

八、考勤范围:行政科室、农技中心、农经中心、执法大队、检测中心、信息中心、企业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其中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考勤。

 

学习制度

一、认真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法律等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自学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三、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四、建立学习笔记,做到学习与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考核办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抽查结果纳入全局考核。

 

材料打印管理制度

一、实行文字材料打印、复印审批制度。材料打印、复印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凡各单位需打印或复印的材料,要经各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办公室进行打印或复印,打印或复印材料的内容与数量由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严格控制外出打印材料。凡确需外出打印的,经单位分管领导和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报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外出打印通知单外出打印,否则,局不予报销打印费用。

三、除行政科室的材料,没有特殊情况,局打字室一般不再负责各单位业务材料的打字工作,各单位打好校对好,交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到局文印室进行印刷。打印前,要仔细校对,严禁出现材料因内容错误或文字漏落而重新修改打印的现象。定稿后的材料,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再次修改,因人为原因造成材料再次修改的,办公室不再打印,因此耽误工作的,责任自负。

四、打字复印设备实行专人管理,非文印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机器。文印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要提高对机器的操作熟练程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打印质量,节约纸张,减少消耗。凡是由操作不当造成错印、重印的,办公室要进行登记,造成的耗材浪费由文印工作人员自负。

五、严禁在局打印室打印或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字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一、本着集中管理,分口使用的原则管理局里的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将车辆分配到各口使用。农技中心和检测中心使用一辆车,农经中心和信息中心使用一辆车。执法大队使用一辆车。分配到各单位的车辆,由分管领导负责管理使用;其他单位用车由分管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到县外出发时,须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出车。局如果需要用车辆时,经局长批准,各口车辆须无条件服从调配;

二、所有车辆的燃油和维修实行集中管理。对燃油实行定额包干,超出部分自理;维修统一到指定地点维修,局统一结算。

三、局所有车辆实行加油、维修审批制度。车辆加油和维修都必须填写加油单和维修单,加油单和维修单由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签字后,驾驶员凭单进行加油、维修;加油站和修理厂凭单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和车辆外派。凡个人用车或外单位借车,必须要有局长的签批,方可借用或外派;严禁司机私自出车,凡未经分管领导批准而私自出车的司机,每发现一次罚司机100元,一切责任自负。

五、驾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上班前十分钟,检查好车辆,加足油,保证按时出车;平时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因操作不当,或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清扫卫生。办公区必须每天清扫,保证办公室内整洁有序,地面干净,墙壁无网尘,桌面整洁,窗明几净。

二、落实卫生责任制。各办公室的卫生,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卫生区实行轮流值日,责任人每人值日一个月。

三、定期检查。考核办从办公室、人事科、农经中心、农技中心、执法大队、检测中心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卫生检查组,每周对全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检查分数定期通报,并纳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检查中扣分的,同时扣值班责任人和所在单位的精神文明考核分数。

 

水电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全局的水电管理工作

二、办公楼要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非因工作需要,严禁使用高能耗电器。

三、前后两个家属院及出租房实行水电有偿使用。每月查一次表,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水电费,并张榜公布。拒不交纳水电费者,立即停水停电。因水电费收缴不上来而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人承担。

四、家属院及租房户都要接受农业局水电管理人员的检查,发现偷水、电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按半年内月最高水、电用量补交5倍水电费,拒不接受检查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停水停电。

五、在水电表检查中,凡是水表、电表损坏或制造障碍致使无法查表的,要劝其换表,经劝告仍不进行更换的,一律按最高用电用水量进行收取,拒不交纳的,农业局对其停水断电,对其水电不再进行管理。

 

公章管理制度

、凡是涉及到局重大事务的公章,全部实行统一管理,公章要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二、盖章实行审批制度,凡是需盖统一管理的公章的,必须填写公章审批单,局长批准签字后,凭公章审批单到办公室盖章,同时,办公室要做好盖章记录。

三、没有审批单而私自盖章的,一切问题由公章管理人员负责,给局造成影响的,责任人另行处理。

 

平安创建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自身责任,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创建平安单位,人人有责。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重点抓好财务、档案、车辆、配电室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保卫科要值好班,关好门,搞好来人来访登记。夜间严禁外单位、个人车辆停放在院内。办公楼大厅禁止停放车辆,停车棚内车辆不上锁者丢失自负。

四、提高防范意识,预防水、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职工宿舍区要坚持昼夜轮流值班,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六、上下班、出发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到人员拥挤的地方去,预防盗窃、抢劫事故的发生。

七、局机关节假日及夜间值班,要做到尽职尽责,不准玩忽职守,不准出现空岗、脱岗现象。发现问题或者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八、对局机关及住宅区内出现的“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要及时彻底的进行清理、收缴。被县检查通报的,按考核办法扣有关人员及所在科室、中心的总分。

九、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跟上做好工作。重大节日、会议期间要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确保不出现上省、进京影响沂水形象的信访案件。

十、对年内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取消其年度评选树优和晋职晋级资格,所在单位按局考核办法扣分。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局属单位和重要部位,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局与各中层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中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每项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管理都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实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取消其当年度评先树优和晋职晋级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局考核办法处理。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积极组织育龄妇女自觉按时参加普查。教育职工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自觉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

三、计生工作人员要搞好服务,及时申报办理准孕准生、出生落户以及调入调出等计划生育手续。对流动人口,做到当日流入,当日办理计生手续。

四、对违犯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取消其当年度评先树优和晋职晋级资格,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局考核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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